2007.9.1-5  中国·北京民族文化宫


 

    批准单位: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

     支持单位: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医政司

                         国家商务部贸易发展局

     主办单位:中国民族报社

     协办单位:中国民族医药学会

     承办单位:中民国际经济合作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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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件: zlb01@ceic.net.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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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位设置
本届展览会共设置5种展位形式,即4平方米(2米×2米)、6平方米(2米×3米)、9平方米(3米×3米)、12平方米(2米×6米)标准展位及光地。

参会费用、展位设施及服务内容
标准展位:包括三面围板、一张展桌、二把椅子、二只射灯、参展商楣板展位价格:一楼 1000元/平方米 二楼 900元/平方米
光地价格:一楼 800元/平方米 最小租用面积18m2
特装管理费、电费等由参展商据实另付
论坛会务费:1200元/人(含食宿费、会议费及开幕宴会等费用)
产品发布会:2000元/小时

参会程序
1、 参会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全国民族医药博览会参会申请表”所规定的内容填写并加盖公章,连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邮寄或传真到博览会组委会;
2、 参展的展销品(药品和保健品) 必须具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批准手续、报名参展同时提交产品介绍及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 民族医技特色疗法、天然疗法、草药护理法在报名同时请提供详细介绍说明;
4、 资格认定:组委会将聘请业内专家对参展企业和展品资格进行认定,经过 认定后核发参展确认函及付款通知;
5、 汇款方式:请参展企业收到通知书后十天内将参展费汇至以下账号,同时回传汇款凭单,汇款请注明“民族医药”;
开户单位: 中民国际经济合作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市分行营业部
汇款账户: 240101040000974
6、 组委会收到参展费后,将《参展商手册》及参展确认函原件寄给参展企业,企业凭参展确认函原件办理报到手续。《参展商手册》内容包括参展须知、展品运输、展台设计搭建、旅行及住宿安排、物品租用和服务、展会安全事项等相关详尽信息;
7、 展位顺序分配原则:“先申请、先付款、先安排”,为保证展会整体形象,博览会组委会最终保留展位调动权;
8、 报名截止时间:2007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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