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9.1-5  中国 · 北京民族文化宫


 

    批准单位: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

     支持单位: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医政司

                         国家商务部贸易发展局

     主办单位:中国民族报社

     协办单位:中国民族医药学会

     承办单位:中民国际经济合作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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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件: zlb01@ceic.net.cn
  主办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

        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早成立的中央部委之一。1949年10月22日,中央人民政府民族事务委员会成立,简称中央民委。1954年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中央人民政府民族事务委员会改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事务委员会。1970年6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事务委员会被撤消。1978年,全国人大五届一次会议决定恢复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简称国家民委,此后一直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
        国家民委承担着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努力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政治、教育、文化、科技等事业的发展,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维护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健康发展,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的重要任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研究拟定中医、中医中药结合、中西医结合以及民族医疗医药的方针、政策和发展战略;组织起草有关法律、法规并监督执行。规划、指导和协调中医医疗、科研、教学机构的结构布局及其运行机制的改革;监督和协调管理中西医结合的医疗、研究机构。研究和指导藏医、蒙医、维医等各民族医疗医药工作;监督和协调管理各民族医疗、医药机构。管理国家重大中医药科研项目,组织重大中医药科技成果的奖励、推广和保密工作。组织拟定和实施中医药教育发展规划;对中医药教育质量进行监督和业务指导;指导与协调中医药对外及港、澳、台地区的学术交流、人才培养和技术合作,推进中医药科学的国际传播。
        医政司主要职能为参与组织协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指导和组织实施农村、社区中医药工作,协调组织对农村中医药的支援工作;负责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工作;组织实施中医药及中西医结合预防、治疗重大疾病工作;组织拟订和实施有关中医医疗服务的管理规定、服务规范;完善和实施中医医疗机构、执业人员的准入标准;组织拟订中医医疗技术标准和技术操作规范;管理各类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医疗机构,对其他医疗机构中的中医业务进行指导;研究、规范中医医疗机构中的药事管理工作;指导各民族医医疗医药工作,组织拟订并逐步完善相应的规范和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的主要职责有拟订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拟订国内贸易发展规划,研究提出流通体制改革意见;研究拟订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和打破市场垄断;研究制定进出口商品管理办法和进出口商品目录,组织实施进出口配额计划;拟订并执行对外技术贸易、国家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出口的政策;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体系建设;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的技术和引进技术的出口与再出口工作,依法颁发与防扩散相关的出口许可证;研究提出并执行多边、双边经贸合作政策;指导我国驻世界贸易组织代表团、常驻联合国及有关国际组织经贸代表机构的工作和我国驻外经济商务机构的有关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组织产业损害调查;宏观指导全国外商投资工作;分析研究全国外商投资情况,定期向国务院报送有关动态和建议,拟订外商投资政策,拟订和贯彻实施改革方案,参与拟订利用外资的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全国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拟订并执行对外经济合作政策,指导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设计咨询等业务的管理;负责我国对外援助工作;拟订并执行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经贸政策、贸易中长期规划;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有关经贸主管机构和台湾受权的民间组织进行经贸谈判并签署有关文件;负责我国驻世界贸易组织代表团、驻外经济商务机构以及有关国际组织代表机构的队伍建设、人员选派和管理;指导进出口商会和有关协会、学会的工作;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等。
        外贸发展事务局是直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的决策执行和外贸促进机构,致力于全面贯彻执行国家的各项相关政策,开展多层次、多渠道、 全方位的贸易促进活动,为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提供各种服务,促进中国企业与各国企业的交流合作。


中国民族报社

        《中国民族报》是由国家民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主管、国内外公开发行,是一份面向全国各级党政部门领导、知识分子、宗教上层人士的中央级综合性报纸。
        报纸融新闻性、学术性、知识性、趣味性和服务性于一体,全方位追踪民族宗教热点新闻、深度报道民族宗教亮点事件、倾情推介民族宗教精英人物、如实反映民族宗教工作成就、生动讲解民族宗教经典知识,全面传播民族宗教多元文化、努力探索民族宗教前沿理论,多视角多维度多层面地为广大读者展示56个民族的独特魅力与多姿多彩的文化内涵。
        中国民族报社曾成功举办:全国民族医药特色疗法总结展示推广活动全国温泉产业创意高峰论坛2006全国民族文化旅游十大品牌推介活动,以及全国民族之花评选等大型活动。
 


中民国际经济合作公司

        中民国际经济合作公司是1993年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现商务部)批准成立具独立法人资格的国有外经贸企业。公司隶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 公司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与国内外客户积极开展对外经济合作、进出口贸易和境内外展览等业务,逐步形成了以服务经营(对外劳务合作与境内外展览)和商品经营两大业务板块为主营业务的经营格局。
       
作为国家民委所属企业,在开展对外经济贸易合作业务的同时,积极响应和参与国家民委开展的“兴边富民行动”,通过提供民族交往、文化交流、经贸合作等方面的信息及便利条件等方式,服务于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为民族经济发展贡献力量。
公司在对外经济贸易合作业务中,坚持“诚信、守约、创新、共赢” 的经营理念,随时准备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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